volume.43
岳飞抗金有事迹,是来武的,秦桧抗金有事迹,是来文的。(.)绍兴和议之后,金人归还河南、陕西,是秦桧最大的成功,这也是南宋人做梦都想不到的。
不过金国发生政变,秦桧的努力功亏一篑,十分可惜。接着金人拿下东京,兀术在入城的当天,以金主的名义,连发了两道诏书,反复说明夺取河南、陕西的原因、道理。
看来金人还不是蛮不讲理的,人家有人家的理,不能说人家的理完全没有理。
兀术的
“诏书”为文言文,晦涩而不大好懂,所以这里讲个大概的意思就可以了。
可以想象,金人败盟,有对本国人的不满,更有对南宋的不满。兀术还是比较老实的,把这些也说了出了。
他没有说的是,他已经杀了那些人,并且也不愿意揭自己更多的疮疤,自然省略不言了。
兀术开篇言
“信”,他说所谓的
“信”,必须合于道义,不合于道义的
“信”,也是要不得的。其意是,绍兴和议的信用因为不合道义,所以是不能遵循的。
那么毁盟就怪不得大金国了。为什么不合道义,是因为金国在废除伪齐之后,本来应该由我们大金国统一治理,,但是因奸臣完颜昌等人厚寇欺君,要将两地划归南宋。
(百度搜索:随梦,最快更新)朕亦怀柔示德,也就听从了。使南宋知道我们给予的不世之恩,此为南宋之福。
岂料王伦等至,所言无理。虽以报谢为名,而实际没有照这样去做,所以令蓝公佐回来。
所要求的几件事是希望做好的,谁知道莫将的到来,南宋没有将一件事情遵照执行。
依旧沿袭赵宋统续继承皇位,不用大金的年号和接受封号,拒绝进誓表。
还拒绝遣返大金国的逃犯及河北流去南方的臣民,并庇护他们,我们岂能容忍。
自完颜昌等奸臣伏罪,侮内媚外,情状显著。之所以没有及时追究讨取,是看在上天的份上,彼此之间相互包容,以图安宁。
又顾虑年时过久,官员百姓,心归于宋,造祸兵端,没有宁日。天长日久,祸乱必深,与其积重难返,不如趁早处理。
今元帅府领大军数道,抚定失地。原来属于本朝金国的都邑州军,大军到时,务加优恤,以副予朕体怀之心。
给予了又要回去,本不是乐于做的事情,盖不得已也。众人应体谅朕之用心。
至少金国是把话讲明白了,看来也有其道理。一个国家内部出现了不同意见,后来再改正过来,也并非不可。
至少金国没有说谎,国家不仅出了奸臣,还杀了一大批的人,国家的政策发生改变,是正常的事情。
如南宋孝宗即位之后,不是也一反原来的政策,一边给岳飞平反,一边组织北伐。
你南宋可以做的事情,金国当然可以做了。金国的条件说来有些过分,但不是败盟的根由,关键是金国的
“奸臣”过于的损害金国的利益了。如果南宋发生政变,或者高宗驾崩,秦桧还在,孝宗会怎样对待秦桧呢,一样说他是奸臣,一样要败盟北伐,那么宋金有何区别呢。
重要的是,兀术代表金国搞的这个东西,列举了对南宋的不满,没有老老实实听金国的话,按照金国的旨意办事。
这足以说明,宰相秦桧不是奸细,金国不是他的主子,他没有秉承其旨意顺从卖命。
南宋要是投降了,卖国了,傀儡了,还会有这样的事吗。金国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不错了。
韩世忠要截杀金国的使臣,是讲理吗?你岳飞杀傅庆,狂叫
“不杀傅庆,何以服众!”是讲理吗?可以说,在宋金关系上,秦桧几乎处处不让金国的政变者满意了。
南宋有两派,金国也有两派。金国用的暴力解决纷争,南宋没有使用暴力。
主战派胡铨要杀秦桧,他跟兀术如出一辙。如果秦桧不能
“排除异己”,他自己不是很危险吗。有外国作家凯尔泰斯说:“人民往往只谴责暴行的残忍,而忽略了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。”是啊,在对待秦桧的时候,不过是不同意见的纷争,不同的政见,主战派就要取下人家的脑袋,这个暴行不是很轻率吗。
在秦桧的跪像面前,人人争相轻率地使用暴力,用暴力来表现自己的正义。
那么就宁可不要充满暴力的
“正义”。另外还有一种道德的暴力——辱骂和侮辱。在这里见不到理性,所见的是理性的丧失和心灵的扭曲。
实践表明,秦桧确实是辛辛苦苦地为南宋争取利益,金人的越是不满,表明争取的利益越多越大。
金人败盟,即表明了秦桧的功劳,连这点都看不出来,怎么能很好地研究历史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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